急救箱及物品借用須知
一、借用物品時先經主管單位簽可病填妥借用單,方可申請。
二、急救箱應於使用前三天申請,將填妥之借用單送至本中心申請。
三、提借物品時,應繳借用人學生證及押金五百元,使用一週為限,未歸還者扣留學生證及押金。
四、借用急救箱應保持清潔,切勿損壞,若物品損壞,須由借用人修復完整,以完成歸還手續。
五、使用物品貼布需經工作人員同意,不可擅自拿取。
六、如須貼紮請至防護室貼紮,貼布等防護用品禁止攜出。
七、借用對象,限本院教職員工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