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、97學年入學適用 通識教育課程必需修滿28學分,分為
「
核心課程
」
及
「
分類課程
」
等兩大類
: |
一、 核心課程(五大領域課程)18學分 |
二、分類課程(三大領域課程)10學分 |
1.國文領域課程 |
上、下學期共4學分 |
1.人文科學類 |
任選2至4學分 |
2.外文領域課程 |
英文 |
英文(一)(二)(三) |
依外文領域修習辦法選課 共6學分 |
第二外文 |
日文(一)(二)(三) |
2.社會科學類 |
任選2至4學分 |
3.歷史領域課程 |
2學分 |
4.憲法領域課程 |
2學分 |
3.自然科學類 |
任選2至4學分 |
5.資訊領域課程 |
上、下學期共4學分 |
98學年入學適用 通識教育共同必修需修滿28學分,分為「共同必修課程」及「通識課程」等兩大類: |
二、共同必修課程(三大領域課程)14學分 |
二、通識課程(三大領域課程)14學分 |
1.國文領域課程 |
上、下學期共4學分 |
1.人文科學類 |
任選4至6學分 |
2.外文領域課程 |
英文 |
英文(一)(二)(三) |
依外文領域修習辦法選課 共6學分 |
2.社會科學類 |
任選4至6學分 |
第二外文 |
日文(一)(二)(三) |
3.資訊領域課程 |
上、下學期共4學分 |
3.自然科學類 |
任選4至6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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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大學部各系必修通識教育課程說明 |
※分類課程集中於週三上午開課 。